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一般警察等幾種公務員特考,目前通過筆試後,要加考體能測驗,但只當成門檻,不採計成績;且考試項目、男女及格標準不一。考選部擬全面檢討,將訂定更符合職缺需求的體測項目及標準,且不排除某些類科可採計體測成績,更重視體能。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目前高、普、初考及地方特考等大型公職考試,錄取者絕大多數擔任文職人員,因此只考筆試;但部分特考基於用人機關需求,要加考體能測驗,當成錄取門檻,主要因為職務須執行高度公權力、維持社會治安或耗費體能。
目前共有國安情報、調查人員、一般警察、移民行政、鐵路特考佐級4個類科等公務員特考,要考體能測驗,但測驗內容不一;且有的測驗,男女考不一樣項目、及格標準也不同。
考選部舉例,國安、調查特考不分男女,都考跑走測驗1200公尺,但女性及格標準較寬鬆;移民特考則是女性跑走800公尺、男性1600公尺,分別限280秒、494秒以內跑完及格。
一般警察特考的跑走測驗,及格標準和移民特考一樣,但還要考仰臥起坐、吊單槓,也是男女不同標準;鐵路特考佐級養路工程類科,則要考負重40公斤跑走40公尺,男女都要在20秒以內跑完。
男女體能測驗的項目不同、及格標準不一樣,最容易引發公平性質疑。以今年首次舉辦的移民特考為例,錄取者近8成是女性,有考試委員擔心,是否因為體能測驗男女標準寬鬆不一,導致較多男性被淘汰,建議考選部專案檢討體能測驗試務。
董保城說,考選部早已發現體能測驗的潛在問題,最近已委外請學者專家研究,根據不同機關、不同職務的體能需求、並參考各國考試方式,訂出幾種不同體能測驗的標準模式,包括考試項目、及格標準、應否採計體測成績等,給用人機關參考。
他舉例,韓國的警察考試,體能測驗不只當門檻,還依不同類型的警察,採計不同比率的體測成績;台灣應否比照,也可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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