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律師第二試 增選試科目


林雅鋒、蔡式淵、何寄澎等18位考試委員,在考試院會連署提案,建請考選部研議,在律師考試第二試,增列智財法、醫療法、科技法等選試科目,拔擢多元法律專才,也可鼓勵各校法律系所發展特色。
台大法律學院院長蔡明誠說,這是國際趨勢,他樂觀其成;但應有配套措施、力求公平,要顧慮到許多中南部的大學法律系所,專業選修課比較少,若要增加選試科目,應聽取各校意見,初期最好增列較多學校開課的科目,以免不利部分考生。
蔡明誠表示,律師已逐漸走向專業化,除了要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一般法律,還要發展智財權、勞動、經濟、工程、醫療等不同法律專長,台大、政大等校都有開設相關選修課。
林雅鋒等委員指出,律師考試1950年開辦,至今18萬2697人報名、13萬7040人全程到考、1萬149人及格,平均及格率7.41%。去年由一試改兩試,並配合國際與法學發展趨勢,調整考科、兼容理論與實務;同時採平行雙閱、提高閱卷品質,把及格率由8%提高為10.89% ,共963人及格,史上最多。
為因應社會多元發展、專業分工及全球化競爭趨勢,各界對於律師專業需求日益提升;加上律師增加頗多,發展特定領域專業,也可強化競爭力。18名考試委員因此提案,建議律師考試第二試增列選試科目。
提案指出,德、日、韓等國律師考都有專業選試科目的設計;國內各界也早有人建議,可比照醫師採行專科律師的制度;另選試科目多元化,也可促進各校發展特色,配合開設各領域專業課程或系所。
林雅鋒等人建請考選部,邀產官學界研議增列選試科目及命題大綱,如智慧財產法、金融法、財稅法、勞動社會法、醫療法、科技法等;並研議是否比照現制,錄取各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兼顧專業發展與公平合理。
目前律師考試第一試考綜合法學,共涵蓋民、刑、憲法、行政法等14 種法律及法學英文,考選擇題;第二試主要考申論題,包括國文、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憲法與行政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