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 星期五

高普考、地方特考合辦 試委叫停

原文轉自:聯合報考公職2013/2/8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考選部之前擬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將地方特考及高普考合併舉行。這項修法意見引起不少考生反彈,考試院及考試委員接獲上百封陳情信。考試委員在昨天考試院院會上,提案要求維持高普考與地方特考分開舉行,為合併踩煞車。
根據考選部原先的規畫,地方特考將縮小到僅限花東及離島偏遠地區,高普考及其他地方特考合併舉行,一年舉辦兩次,依成績統一分發,綁約三年才能轉調,但部分試委不同意。
考選部後再將範圍限縮到只取消六都地方特考,其他縣市地方特考仍維持。但是這項修正仍未獲考試委員林雅鋒、蔡良文、黃俊英認同,在昨天院會上,他們強烈建議「維持高普考試與地方特考分別舉辦」。
考選部合併高普考與地方特考理由包括:考試性質、方法雷同,高普考及地方特考「重複錄取」等。考選部官員指出,考選部修法規畫暫時不會受影響,將會再聽聽外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