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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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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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校畢業後,不保證就業,還得通過「警察特考」消防警察類科考試才能當消防員,其中警專生限考四等、警大生可考三或四等考試。但規定畢業3年內一定要通過特考,否則得賠償就讀的公費(警專生約40萬、警大生80萬元),且男生要補服兵役。
非警校畢業生也可當消防員,限報考「一般警察特考」三、四等消防警察類科,分別限學院、高中職以上畢業者報考,要通過筆試、體檢及體能測驗,錄取後要受訓一年半到二年,才能任用。
消防人員的本俸加上專業、危險加給及超勤津貼,通過四等特考月入可到6萬元、三等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