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2
軍法官目前限現役或退伍3年內的後備役軍官報考,考選部與國防部研議,未來將開放32歲以下、不具軍官身分的大專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報考,以提升軍法官及審判素質,預計最快明年實施。
考選部和國防部評估發現,軍法官限現役及後備役軍官報考,考生整體素質遜於競爭激烈的司法官特考,再加上未來國軍可能採募兵制,研議未來放寬應試資格,讓更多考生參與。
全案經考試院舉行4次小組審查會議後研議放寬。
此外,軍法官考試的普通科目研議加考行政法,和中華民國憲法合併為一科;專業科目則加考武裝衝突法,另將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併為一科。
考選部指出,軍法官屬於軍職,不具公務員身分,也不能轉任公職,而且錄取後要依規定入營受訓;將來任職的待遇、薪水也不像起薪近十萬元的法官那麼好,且非終生職。
法律系畢業生雖然將來多一個出路,但是報考軍法官前仍要考慮清楚。
考選部表示,軍法官是依「軍事審判法」委託考試院舉辦的考試,非公職考試,限45歲以下現役軍官,或退伍未逾3年的後備役軍官報考(上尉限35歲以下,中、少尉30歲以下)。
軍法官報考學歷限大專法律、政治、行政系所畢業;或是所修的課程與應試專業科目有2科以上相同,每科至少2學分以上的大專畢業生。
司法官考試分筆試、口試。筆試普通科目考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專業科目考民法、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刑事政策。
根據軍法官考試規則,後備役軍官錄取軍法官,接獲錄取通知起2個月內要辦妥志願入營手續,再向國防部報到接受訓練。
今年的軍法官考試,預計9月15-17日考試,開缺10人,只有87人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