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高考三級 擬增兩類公職律師

【原文轉自:聯合報 / 陳智華】 更新日期: 2015/1/13 下午 04:18:19
考選部今年擬在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經建行政及衛生行政職系下,新增公職律師類科,考筆試和中、英文口試,考選部正在修考試規定,但後續修正案仍須送考試院會討論。

考選部指出,政府參與國際經貿組織活動、貿易談判、諮商與爭端處理及協調,以及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等業務,很需要熟悉經貿實務與法律專業人才,包括經濟部與衛生福利部有涉外談判業務需求,建議高考三級在經建行政及衛生行政職系下今年新增公職律師類科。

公職律師考科跟去年首度舉辦的公職證照組一樣,有相關證照後要有兩年工作經驗,也就是具有律師證照及領證後兩年律師相關工作經驗,才能報考。

公職律師要考筆試和口試,但筆試只考兩科專業科目,不必考普通科目。

經建行政公職律師類科考「國際經貿法規與兩岸投資法令及實務」及「國際經貿法律英文」,衛生行政公職律師類科則考「國際經貿及醫藥衛生法規」及「大陸政策及兩岸相關法規(包括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及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口試除中文個別口試,還要英文口試,任一口試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不過,考選部長董保城去年即擬增設公職律師,但不少考試委員有疑慮,有的委員認為公職律師通過高考,一個月薪水只有46千多元,跟民間律師薪水差一大截,加上如果機關沒有升遷規畫,根本沒誘因。

考試委員也希望等公職證照組辦完考試3年之後再行檢討,因此沒有通過考選部提案。今年捲土重來,能否順利通過,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