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師資公費生 服務年限至少4年

【原文轉自:聯合報 / 張錦弘】 更新日期: 2015/1/27 上午 11:11:03

為穩定偏鄉原住民地區師資,並提升師資公費生的教學能力,教育部最近修法提高對師資公費生的要求。未來分發服務年限從現行至少3年增為4年,且增訂公費生畢業前應通過教學演示,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也提高一級。原住民籍公費生畢業前還應通過族語認證,且要到部落服務實習。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長張明文指出,目前師資培育以自費生為主、公費生為輔。每年各地甄選錄取的45千名老師中,約5%是公費生。104學年預計開出320個公費名額,一部分透過大考招收新生,另一部分由師培大學從現有師培生甄選。新制適用於今年119日,新辦法公告後才招收的公費生。

張明文說,早期師資公費生領多少年公費,就限定至少服務多少年;但有些入學後才甄選上的公費生,只領一兩年公費,往往到偏鄉服務一兩年後就急著離開。教育部因此在幾年前修改「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將師資公費生服務年限一律限定至少3年,今年又修改辦法,服務年限延長為至少4年。

離島公費生的服務年限例外,因離島建設條例特別規定,維持目前至少6年。

有鑑於部分偏鄉離島地區缺乏英語等類科師資,希望公費生要有英語等第二專長,新辦法還規定,公費生畢業前要符合開缺縣市要求的教育專業知能需求,例如要有第二專長。

原本規定公費生畢業前要取得「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最基礎級「A2」以上的英檢證明,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未來一般公費生提高一級到B1,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