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法律信箱:轉帳轉錯人 可提告求返還

原文轉至: 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5/1/14
讀者曹素絨問:
我之前用ATM轉帳的時候,錯將轉入帳號中的2個數字弄錯對調,結果交易明細也列出轉帳成功,轉帳金額1萬5千元不算小,請問我該怎麼樣把錢追回來?可以直接請銀行幫忙匯回來嗎?還是需要打官司?

律師林富貴回答:

讀者誤將1萬5千元轉帳給對方,對方收到的錢屬不是法律原因而受到的利益,且使讀者受到損害,讀者可依《民法》規定的不當得利向受款人請求返還其利益。 

對方拒還恐觸法

一般在提款機前,前位民眾誤以為提款機故障而離開,後位民眾明知提款機內尚有前位民眾遺留的金錢,若據為己有也會成立侵占遺失物罪,同理,受款人明知沒有法律原因,帳戶平白無故增加1萬5仟元,顯然是他人的遺失物,不向金融機關反應,或向警方報案,拒不返還,恐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
讀者可向銀行求救,請求調取當日ATM的監視畫面,銀行有義務協助提供影帶,判斷讀者是否操作時誤將1萬5千元轉給他人,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頒布後,銀行不會告知對方帳號或年籍資料,所以讀者應向警方報案,由警方向銀行調取轉帳資料,如果發現確實誤轉,再向銀行調取對方資料並傳喚到案說明,如對方沒有侵占故意,警方會勸對方返還結案,如對方有提存款紀錄且拒不返還,讀者即可提告。
◎記者張欽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