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蔡小姐問:
我姊嫁給有拖油瓶的對象,姊姊婚後生下一子,姊姊辛苦存下錢,心想未來萬一不幸往生,包括房子與現金的遺產要留給自己的孩子,請問是否只要姊姊不辦理領養丈夫與前妻生的小孩,這個小孩就無法繼承姊姊的遺產?究竟姊姊該怎麼做,往生後才能將名下財產給自己親生的小孩?
我姊嫁給有拖油瓶的對象,姊姊婚後生下一子,姊姊辛苦存下錢,心想未來萬一不幸往生,包括房子與現金的遺產要留給自己的孩子,請問是否只要姊姊不辦理領養丈夫與前妻生的小孩,這個小孩就無法繼承姊姊的遺產?究竟姊姊該怎麼做,往生後才能將名下財產給自己親生的小孩?
律師余文恭答:
依《民法》親屬篇與繼承篇的規定,讀者的姊姊如果沒有辦理收養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兒子,那麼姊姊與該名兒子之間的關係,僅屬一親等的直系姻親關係,依《民法》規定,姻親是沒有繼承權的,所以正如讀者所述,只要沒有辦理收養登記,該名兒子就沒辦法繼承姊姊的遺產。
依《民法》親屬篇與繼承篇的規定,讀者的姊姊如果沒有辦理收養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兒子,那麼姊姊與該名兒子之間的關係,僅屬一親等的直系姻親關係,依《民法》規定,姻親是沒有繼承權的,所以正如讀者所述,只要沒有辦理收養登記,該名兒子就沒辦法繼承姊姊的遺產。
擬妥遺產分配比例
根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第一一四四條及第一一四五條規定,遺產繼承的順位除配偶之外,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其中配偶的部分,除非配偶有做出喪失繼承權的情事,例如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偽造或變造遺囑等行為,否則配偶為當然之繼承人,因此一旦讀者的姊姊比丈夫先過世,姊姊的丈夫仍有權繼承姊姊的遺產。
換句話說,如果讀者的姊姊有意將遺產全部留給自己親生的小孩,那麼必須事先透過遺囑的方式,先擬妥未來的遺產分配比例,但需注意的是,即便遺囑內容依法不得侵害配偶的特留份,扣除配偶特留份後,才能把其他遺產全部給自己親生的小孩繼承。
換句話說,如果讀者的姊姊有意將遺產全部留給自己親生的小孩,那麼必須事先透過遺囑的方式,先擬妥未來的遺產分配比例,但需注意的是,即便遺囑內容依法不得侵害配偶的特留份,扣除配偶特留份後,才能把其他遺產全部給自己親生的小孩繼承。
記者林益民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