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考選部 / 】 更新日期: 2012/8/9 下午 02:49:46 | ||||||||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預定於9月11日至24日受理報名,考選部表示,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7月20日、26日函彙轉各地方政府提報之任用計畫,本項考試暫定設置三等考試計57類科、四等考試計47類科、五等考試計13類科,合計117類科,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詳如附表。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之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來函提早發布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預定設置之考試等別及類科,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訊息。 另外,配合「政風」職系修正為「廉政」職系,本項考試三等、四等考試之「法律政風」、「財經政風」類科及五等考試之「政風」類科名稱,擬配合分別修正為「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及「廉政」類科,並修正應試科目,考試院會業審議通過,俟完成發布程序,即可據以實施。 考選部同時表示,有關本項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確定之考試類科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預定於8月下旬公告,有意報考之民眾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閱。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一覽表
考試院修正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等2項考試規則 發佈日期:101/08/09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9)日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1條、第4條附表一、附表二及第5條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4條附表二、附表三修正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民國100年10月31日考試院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將政風職系修正為廉政職系,並移列至法務行政職組,爰配合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四、五等考試及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考試相關類科及所屬職組、職系之名稱。 黃秘書長並表示,依據101年6月7日考試院第11屆第191次會議決議,配合廉政業務需要,比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普通考試之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及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之「廉政」類科,同時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四、五等考試及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考試 之應試專業科目「公務員法」、「公務員法概要」括弧內容,增列「保障」、「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