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今天通過,101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定於12月15日至17日舉行,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188名,9月11日起受理報名。
考試院指出,今年地方特考設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227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53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08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188名。
地方特考定於12月15日至17日舉行;9月11日至24日受理報名。
考試院說,地方特考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竹苗區、彰投區、雲嘉區、屏東縣、花東區、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考選部指出,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可報考三等考試,起薪約新台幣4.6萬元;高中職以上畢業可報考四等考試,起薪3.6萬元;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18歲以上國民可報考,起薪約2.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