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蔡小姐問:
我在Yahoo!網路拍賣的某賣場買衣服,收到後發現有明顯瑕疵,尺寸、樣式均跟賣場刊登照片不同,我收到貨後立刻以拍賣的評價跟問答功能詢問賣家,但賣家遲不回應,還將買方加入黑名單並在評價內留下挑釁字眼,因再過幾天就是退貨期限,我怕衣物退回後賣家不退款,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在Yahoo!網路拍賣的某賣場買衣服,收到後發現有明顯瑕疵,尺寸、樣式均跟賣場刊登照片不同,我收到貨後立刻以拍賣的評價跟問答功能詢問賣家,但賣家遲不回應,還將買方加入黑名單並在評價內留下挑釁字眼,因再過幾天就是退貨期限,我怕衣物退回後賣家不退款,請問我該怎麼辦?
律師梁維珊答: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將網路買賣定位為「郵購買賣」,依照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在收到網路買賣商品後,無須說明理由,得於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即網路賣家)解除買賣契約,且所謂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只要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確實送達給網路賣家就好。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將網路買賣定位為「郵購買賣」,依照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在收到網路買賣商品後,無須說明理由,得於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即網路賣家)解除買賣契約,且所謂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只要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確實送達給網路賣家就好。
可向消保官申訴
此外,《消費者保護法》還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是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訴。
如果企業經營者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情節重大,於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停止營業或勒令停業,若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即移送偵查。
因此讀者在收到瑕疵商品後七日內,已留言於網路賣家之問答功能並表示欲退貨,賣家就有收回商品之義務,如賣家置之不理,則建議這位讀者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保官申訴這位賣家,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
如果企業經營者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情節重大,於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停止營業或勒令停業,若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即移送偵查。
因此讀者在收到瑕疵商品後七日內,已留言於網路賣家之問答功能並表示欲退貨,賣家就有收回商品之義務,如賣家置之不理,則建議這位讀者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保官申訴這位賣家,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