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銓敘部:考績沒訂下限 沒人會打丙

原文轉自:聯合晚報20121004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考試院將考績法修法,公務員丙等比率列為1%到3%,銓敘部長張哲琛說,根據他服務公職30多年的經驗,若不訂比率,沒有人會打丙等。考績並非齊頭式,且同官等互相比較,再加上團體績效評比,是有完整配套的。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說,將考績法修法丙等改列1%到3%有彈性,但各行政機關仍面臨1%打丙等的壓力。
張哲琛說,若不訂比率,沒有人會打丙等。這次考績法修法有完整配套措施,它並非齊頭式的。為避免基層容易拿丙,考評採同官等比較,簡任跟簡任比、薦任跟薦任比、委任跟委任比,而非現行所有甲等都是簡任。還加上團體績效評比,若團體效評比好,可以不受1%到3%的限制。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說,考試院自民國98年試辦考績法,每年考績打丙等約2%,院內同仁了解制度後多能接受,沒有人因此離開公職,考試院績效也相當好。
張哲琛說,將現行甲等75%的比率下修到65%,這是漸進式改革,希望法案能夠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