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非軍職報考軍法官 後年開放

原文轉自:聯合報考公職2012/10/21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軍法官擬開放32歲以下、不具軍官身分的大專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報考,以提升軍法官及軍事審判素質,但因國防部要擬各項配套措施,考試院會決議,取消明年的軍法官考試,延到後年舉辦。
今年軍法官考試,開缺10人,只有66人到考,筆試預計10月30日放榜,12月8日口試。
明年軍法官考試,原本已列入考選部的考試計畫表,並在首頁公告,預定明年9月7-9日舉行,但考選部長董保城說,因國防部為配合軍法官考選新制,加上未來擬採募兵制,為完備各項配套措施,避免運作窒礙,才決定延到103年舉辦。
考選部表示,軍法官是依「軍事審判法」委託考試院舉辦的考試,非公職考試,限45歲以下現役軍官,或退伍未逾3年的後備役軍官報考(上尉限35歲以下,中、少尉30歲以下)。
不過,軍法官屬於軍職,不具公務員身分,也不能轉任公職,且錄取後要依規定入營受訓;待遇、薪水也不像起薪近10萬元的法官那麼好,且非終身職。
相較於每年7000多人報考、錄取率只約1%的司法官考試,不滿百人報考、錄取率1成多的軍法官考試,競爭不是很激烈。
考選部研議,未來軍法官開放非軍職者報考的學歷,限大專法律、政治、行政各所、系、科畢業;或所修課程與應試專業科目有2科以上相同,每科至少2學分以上的大專畢業生。
目前軍法官考試分筆試、口試。筆試考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專業科目考民法、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刑事政策。
未來軍法官考試的普通科目研議加考行政法,和中華民國憲法合併為一科;專業科目則加考武裝衝突法,另將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併為一科。
根據軍法官考試規則,後備役軍官錄取軍法官,接獲錄取通知起2個月內要辦妥志願入營手續,再向國防部報到受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