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樓上噪音擾鄰 可錄音蒐證提告

原文轉自: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2/12/7

讀者吳太太問:
我家樓上小孩子跑步超大聲,坐在客廳無法靜靜看電視,嚴重時彷彿地震般,短則15分鐘,長則半小時,我與丈夫曾拜託鄰居家長管一管,但他們很兇,拜託里長也沒用,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

律師連世昌答:
建議讀者可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及社區規約,請管委會出面勸導約束。鄰居若屢勸不聽,讀者可向環保局檢舉,請稽查人員到現場檢測噪音,只要超出標準,又勸導不聽,環保局可依法裁罰。此外讀者也可向警方報案,只要符合取締要件,警方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最高可裁處鄰居6千元罰鍰。 

可請住戶協助作證

由於噪音擾鄰的案件類型多樣,往往成為敦親睦鄰最大的障礙,因此溝通很重要,若溝通反映、規勸調解都無效,最後只得訴諸法律解決時,因噪音案確實很難舉證,建議讀者可多利用錄音機、攝影機蒐證,盡量錄下噪音擾人的狀況。
曾有案例是樓上鄰居小孩跑步、跳躍,樓下住戶受不了,於是找社區管理員深夜到家中聽噪音,樓上樓下鄰居鬧上法院後,管理員出庭證述噪音擾鄰的實際情形,法官認定樓上鄰居確實擾鄰,最後判樓上須賠償樓下。
因此建議讀者可找社區管理員、里長或其他鄰居,到家裡一起感受噪音擾人的狀況,一旦上法院,就也可請他們協助出庭作證。一般而言,法官遇到噪音擾鄰案件時,也會依個案狀況到現場勘驗瞭解實際狀況。
記者張欽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