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由3天延長至5天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由3天延長至5天,自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及司法人員考試、100年軍法官考試開始適用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業經考試院於100年8月10日考臺組壹一字第1000006755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十條及第二條附表本次修正重點與應考人相關者計有:
一、除以書面提起試題疑義申請外,增加線上申請方式,並對於線上申請試題疑義之方式及佐證資料上傳之格式、大小均規範應詳載於各該考試應考須知。
二、應考人對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應於該次考試全部筆試結束之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試題疑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