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

法律信箱:違規閃車又擦撞 先釐清肇事比率

原文轉至: 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5/5/29


讀者Nico Kuo問:
我騎車在路口違規紅燈右轉,轉彎後4.5公尺,因路旁轎車違規停車並開門,我閃躲而與左方直行轎車擦撞,事後直行車向我索賠修車費用,想請問「紅燈右轉與它方違規停車開車門」,可併為同一事件處理嗎?我是否也可向違規停車者索賠?

律師嚴庚辰答:
讀者所述事發經過,雖然彼此間可能有連動牽連關係,但在交通事故鑑定上,係屬2個事故,故不管民事或刑事,應均屬兩個獨立事件,不會併為同一事件處理。
讀者若因轎車車主違規停車且突然開啟車門,導致受傷或是自己的車輛損害直行車輛,均可向違規停車的車主請求賠償,至於讀者違規右轉是行政罰則,是否與本事件的交通肇事相關,會影響到肇事責任分配比率問題,有待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釐清。 

先調解再興訴訟

若讀者與左方直行車擦撞時,左方直行車未違規,是讀者突然變換車道撞上來,讓直行車措手不及,讀者可能須負全部的肇事責任,必須先賠償該直行車所受到的損害,然後再向違停的車主求償,不過,本事件雙方肇事比率究竟為何,同樣有待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釐清。
建議讀者,倘若無法自行和解,可向居住所在地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對方恐會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屆時就請讀者備妥相關有利證物資料,交由法院裁判即可。
記者許淑惠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