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高普考 將增交通職系3類科

【原文轉自:聯合報 / 曹以會】 更新日期: 2013/10/28
交通部航港局於前年3月成立,需要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交通部建議在公務員高普考新設三個交通職系類科考試,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與推展航港業務,考選部已同意新增,日前已對社會大眾就此三項新增類科的法條修正,進行法案預告。

根據考選部的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案,高考三級及普考,將各新增「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考試。

考選部指出,交通部航港局之前邀請專家、用人機構開會研商,航運行政類科應考資格比照其他行政類科體例制定;航海技術與輪機技術二類科應考資格,則比照其他技術類科限相當系、組、所畢業才能報考。

因此,依這項共識,高考三級的航運行政應考資格,只要公私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就可以報考;航海技術則限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駕駛、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海洋運輸、運輸技術、商船、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撈、漁業各所系組畢業;輪機技術則限定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系統工程暨造船、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所系組畢業。

至於這三類科的普通考試應考資格部分,則依現行規定體例,只限定高中職畢業,不限系科。

在考試科目部分,高考三級航運行政的專業科目: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航運與港埠政策及航港法規;航海技術要考:航海學、船藝學、航行設備、海上人命安全、海事英文及航港法規;輪機技術要考:內燃機、渦輪機、輔機、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輪機管理與安全及船舶法規。

在普考的考試科目部分,航運行政專業科目要考:海運學概要、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及航港法規概要;航海技術類科要考:航海學概要、船藝學概要、航行設備概要、海事英文;輪機技術類科要考:船舶主機概要、船舶輔機概要、船用電學與自動控概要及船舶法規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