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公告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會員應考人資料之保存年限及刪除機制(公告日期:102年10月18日)

原文轉至:考選部102/10/18
一、 資安政策: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考選部已於101年11月24日核定資安政策如下,網路報名系統應考人資料保存年限為期3年,應考人連續3年未曾更新或使用網路報名者,將依據本項規定由系統自動定期比對並刪除,相關措施於公告30日後實施;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規定,開放應考人申請刪除個資功能。

二、 適用對象:曾使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或註冊之會員。

三、 適用範圍:儲存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會員資料,包含報名資料、試區查詢、試題疑義及學歷與戶役政查驗結果等線上申請與查詢資料。惟儲存於考選部試務系統(含國考帳戶)之個人資料應試成績及錄取結果等,基於法定職權具永久保存必要性,不在此適用範圍。

四、 施行方式及說明:自95年2月起登錄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應考人資料,如連續3年(例如自98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期間)未曾更新或報名者,將由系統定期自動比對並刪除。若應考人於最近3年內曾更新或報名者,則保留會員資料不予刪除。

五、 應考人申請刪除個資功能說明:報名資料尚在保存年限(3年)內,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欲申請刪除個人資料者,請先登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會員專區,逕行手動刪除作業。惟若報名之國家考試有尚未榜示者,則系統將無法允許刪除作業。

六、 本措施預定自公告日起30日後實施。經刪除個人資料之應考人,日後報名國家考試時,請進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重新登打個人資料即可,不會影響應考人報名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