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法律信箱:染髮髮質變差 母難告成美髮師

原文轉至: 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5/3/19


讀者劉小姐問:
我是美髮師,幫一名放暑假的學生妹染頭髮,染紫色跟桃紅色,事後她的媽媽打電話來跟我說,她在別的地方花了560萬元幫女兒把髮質救回來了,要是她女兒的頭髮壞掉的話,一定第一個告我。我想問的是,這名學生妹是花自己打工的錢來變漂亮,染完也很滿意,我真的會被告嗎?
律師葉又華答:
依《民事訴訟法》第45條規定,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訴訟能力。《民法》第12條則規定,滿20歲為成年。同法第13條第3項規定,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提告一方須舉證
因此在法律上,未成年又尚未結婚者屬「限制行為能力者」,顧及這類人可能還小思慮不周,若要提起民事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需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或本人有行為能力後始能提告。
因此,讀者是否會被告,原應由學生妹本人的意願決定,但她若還未成年也未婚,就可能會以父母意願來決定是否提告。
若對方真的提告求償560萬元,這位媽媽必須舉證證明學生妹髮質變壞,但此時,何種情況叫做「頭髮壞掉」,將會產生認定上的爭議。
再者,這位媽媽也必須證明,因讀者依照學生妹指示染髮行為不當,導致學生妹髮質變壞。
也就是說,對方要告的話,必須舉證有此損害存在,還需證明這個損害與讀者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才有可能告得成。
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