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102年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劉儀芳




102年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劉儀芳

一、 前言
  準備國考兩年,第一年只看補習班給的資料及講議,沒做過考古題,導致考場上遇到重要爭點雖然讀過,但卻不知如何下手。第二年由於第一年已打好基礎,有更多的時間可練習考古題。考前有參加警察特考當作模擬考,增加自己的臨場經驗。
  準備過考期間並不會逼自己每天都得念10個小時或幾個小時以上,但規定自己每天必須睡眠充足且作息正常。每個月會跟朋友出去聚聚幾次,舒緩讀書壓力。

二、 各科準備方式
國文
  作文只背卓平治老師給的第一段及末段公式各一個。公文背公式,考前自己默寫公式幾次。至於測驗部分因為高中時期國文就不錯,所以完全吃老本。
法緒、憲法、英文
  法緒及憲法考前做考古題,英文也是吃老本。
刑法
  刑總部分體系建立好,重要學說及實務見解背一背。刑分部分構成要件記熟,學說及實務爭議要知道。
民法
  整本綱表只看老師講的部分及筆記,課本也只看老師劃線的地方。申論之卷按進度練習。由於整部民法範圍很大,很容易到最後的債編及物權編部分不熟,故考前對於此部分有多看幾次,增加熟悉度,以防考場上被突擊。
民/刑事訴訟法
  自己有民訴的精簡版講義,故只念自己的講義。有額外買一本題庫練習。刑訴只看老師講的部分,課本上的題目也有練習,但今年刑訴部分考的不理想,只拿了22(9+13)
法院組織法

  投資報酬率最高的一科,把課本念熟,加上勤做考古題即可拿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