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中鋼公司103年新進人員甄試

【原文轉自:金融研訊院 / 金融研訊院】 更新日期: 2014/2/26
一、報名時間:103.02.26-03.06(一律採線上報名)

二、考試日期:
(一)初試(筆試):103.03.23
(二)複試(口試):103.04.26-05.04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學歷:應考人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得報考,惟如獲通知參加複試(口試),於審查資格時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凡未繳交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其參加複試資格。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
1.師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員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職、高中(含)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為適才適所,具碩士(含)以上學位者,請報考師級職位,如有隱匿學歷報考員級職位者,經查獲則不予錄用。

(二)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 0.8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三)依中鋼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現受刑事追訴尚未結案者。
2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5.曾在中鋼公司或其轉投資公司因案免職人員,或因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而予資遣者。

四、甄試方式: 
各類組人員之甄試分二階段舉行:
(一)初試(筆試):分「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兩科,均為測驗題(題型為單選題或複選題),採2B鉛筆劃記答案卡方式作答。
1.共同科目:含國文(佔40%)、英文(佔60%),佔初試(筆試)之成績為30%。
2.專業科目:依各類組需要合併數個專業科目為一科,佔初試(筆試)之成績為70%,有關各類組之專業科目,請參閱甄試職位類別之應考專業科目說明。

(二)複試(口試):依應考人員初試(筆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預定錄取名額至少2倍人數,通知參加複試。

五、甄試職位類別、各類組錄取名額、測驗科目及工作性質簡述如下:
(一)師級職位:
類組錄取名額複試名額專業科目工作性質
機械24601. 固力學及熱力學
2.流體力學
3.金屬材料
1.生產設備設置規劃、 操作、改善及保養維護。
2.生產流程及作業技術改善。
電機18501.電路學及電子電路
2.電力系統及電機機械
3.控制系統
1.生產設備設置規劃、操作、改善及保養維護。
2.生產流程及作業技術改善。
材料14351.物理冶金
2.熱力學
1.煉鐵、煉鋼、軋鋼生產操作、技術發展與品管。
2.冶金分析及試驗。
化工4121.單元操作
2..程序設計
3.物理化學
生產設備製程規劃、操作、改善。
*會計6151.中級會計學及高級會計學(含IFRS、會計準則公報)
2.稅務及商事法規(會計業務有關者)
1.各類業務會計處理。
2.成本會計之資料彙整與分析。
3.相關會計業務處理。
*資訊管理281.程式設計
2.資料庫
3.網路管理
資訊系統程式設計與維護。
*運輸管理4121.航業經營
2.運輸學
3.海商法規
原物料進出口運輸作業管理及產品儲運作業管理。
有符號“*”者,需具備多益550以上,或相當之英語檢定。
註:
1.應考人須具報考類組相關科系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相關科系」之採認,係指大學以上之修業期限內所修習課程,與報考類別之筆試專業科目至少有一科名稱相同或相近,且取得3個學分以上者(須持有該課程學分證明)。
3.中鋼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錄取名額。

(二)員級職位:
類組錄取名額複試名額專業科目工作性質
機械1462921. 機械概論
2.機械製造與識圖
生產設備操作、修護。
電機521301.電工及電子學
2.數位系統
3.電工機械
生產設備修護。
化工7181.化工基本概論
2.化學分析
工場操作與生產等相關業務
註:
1.應考人限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職、高中(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相關證照尤佳,如:「大貨車駕照」、「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或「技能檢定技術士檢定:0610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等合格證書。
3.中鋼公司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錄取名額。

六、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進用待遇:
1.基本薪給:師級NT$36,000元/月(內含伙食津貼NT$1,800元);員級NT$26,500元/月(內含伙食津貼NT$1,800元)。
2.中鋼公司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預定於103年6月起分批進用,錄取報到後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後,正式僱用;試用考評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三)錄取人員報到後,中鋼公司將依公司實務需要、職位需求及個人專長分發單位,錄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
(四)依中鋼公司規定,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服務未滿2年,不得請調工作單位。

七、報名簡章:103年中鋼新進人員甄試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