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103年3月21日起調整專技人員各類科減免應試科目審議費為每次1,000元

原文轉至:考選部 103/3/18
103年2月17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依據該標準第4條規定,減免應試科目之審議費,修正為每人每次新臺幣1,000元,並自同年3月21日施行。有意申請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建築師、技師及地政士等各類專技人員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全部科目免試之民眾,請先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點選專技減免科目申請,自行下載各相關表件,並依操作指示進行申請程序及選擇繳費方式;又為配合前開費用修正之實施期程,本報名系統將於103年3月21日凌晨0時起,變更申請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