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法律信箱:公司未投勞保 可提告求償

原文轉至: 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4/06/10

讀者張先生問:
我在一家清潔公司上班,薪資是公司轉帳匯給我,沒有明細表也沒薪資袋,公司有說有幫我投勞、健保,事實上卻沒有繳保費給勞保局及健保局,我前陣子發生事故向勞保局請求保險給付被拒,勞保局要求公司開立每月從員工薪資扣除勞保費的證明,但公司不願意,請問我該怎麼辦?
律師陳佑仲答:
依《勞保條例》,投保單位(公司)若沒為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導致勞工無法領到保險給付等損失,應由公司賠償,且公司漏繳多少勞保費,勞保局可處罰公司4倍罰鍰。另外,你提到公司不願配合勞保局查核是否有幫你繳保費,依《勞保條例》可處 6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 

須負擔保險給付

由於公司沒幫你繳勞保費,害你領不到保險給付,你可向法院訴請損害賠償,要求公司賠償損失。其他相關案例包括公司拗員工全額負擔保費,勞保局可按公司應負擔保費金額,對公司處2倍罰鍰,且公司要退還拗員工多付的保險費給員工。
還有的公司為省錢,把月薪4萬元的員工報成只有1.6萬,雖然公司與員工都少繳保費,但員工可領的保險給付也因此變少,若被勞保局查到,可對公司處罰少繳保費4倍金額,且公司要賠償員工所受損失。反過來說,有人月薪1.6萬卻故意報成4萬,目的是多領保險給付,被抓到一樣會罰公司溢報金額的4倍罰鍰,並追回溢領保險給付。
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