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 ||||||||||||||||||||||||||||||||||||||||||||||||||||||||||||||||||||||||||||||||||||||||||||||||||||||||||||||||||||||
【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 】 更新日期: 2012/4/17 下午 05:16:06 | ||||||||||||||||||||||||||||||||||||||||||||||||||||||||||||||||||||||||||||||||||||||||||||||||||||||||||||||||||||||
壹、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一、報名時間:101.04.19-05.03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筆試測驗日期:101.05.19 (僅設台北考區) 三、口試測驗日期:101.07.01 (僅設台北考區) 貳、華南金融集團聯合招募職缺(筆試專業科目)一覽表
註: 1.年終獎金、績效或業務獎金依各公司規定辦理。 2.甄試類別標示標示「*」者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年內視業務需求依序進用;其他類組錄取人員立即進用。 3.工作地區為「台北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參、報考資格條件 一、本次甄試分兩階段舉行:(一)第一試:筆試,均考二科,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二科。 1.共同科目:含國文及英文;題型均為選擇題。2.專業科目:請參閱簡章第4頁至第10頁各類組之應試科目說明。題型分(1)選擇題或(2)非選擇題(包含申論題、簡答題、計算題或繪圖等)。 (二)第二試:口試。 1.口試:詳細測驗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101年6月13日起參閱本院華南金融集團101年度新進人員聯合甄試專區公告。2.依應考人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數倍人數(錄取名額10人以上者取2倍、4至9人者取3倍、2至3人者取4倍、1人者取5倍)通知參加第二試。 二、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一)第一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比例:「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60%;「共同科目」佔第一試成績40%。 3.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成績。 4.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5.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未達該甄選類組所有全程到考人員平均分數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第二試成績: 1.第二試成績為口試分數,滿分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成績佔總成績50%;第二試成績佔總成績50%。2.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3.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成績、(2)第二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錄取方式:(一)各類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各事業單位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三)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金融集團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報名簡章下載】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 甄試簡章(PDF版) 欲閱讀PDF版本請下載安裝Adobe Reader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