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商業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 | ||||||||||||||||||||||||||||||||||||
【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 】 更新日期: 2012/4/18 上午 10:44:57 | ||||||||||||||||||||||||||||||||||||
壹、彰化商業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一、報名時間:101.04.26-05.10 (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筆試測驗日期:101.05.26 (僅設台北考區) 三、口試測驗日期:101.06.24 (僅設台北考區) 貳、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本次甄試合計正取200名,備取110名。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上表所列畢業證書及各甄試類別須具備之專業證照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口試)前一日(101年6月23日)以前取得。 ※101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口試,口試當天須出具由學校開立可於101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 4.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5.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事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6.大臺北地區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參、待遇及福利一、支薪如下所示: 七職等人員每月本薪新臺幣39,812元;五職等人員每月本薪新臺幣29,830元。 二、彰化銀行員工依相關規定目前享有年節獎金、績效獎金、員工存款、員工貸款、勞健保、退休金優惠存款、午餐津貼、職工福利委員會補助等福利。【報名簡章下載】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甄試簡章(PDF版)欲閱讀PDF版本請下載安裝Adobe Reader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