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中華民國海軍 / 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 2013/6/14
一、報名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102年7月2日止,一律採通信報名方式辦理 。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筆試日期:102年8月18日(星期日)。
(二)實作測驗及口試日期:102年9月8日(星期日)。
三、甄選條件
(一)對象: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2.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二)學歷: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士官學校比敘高中。
(三)招考科別:
四、考試範圍
(一)語文(國文、英文-國中升高中職基測題目)。
(二)實作測驗:招考工種專長科目(戰系廠「修械工」實作測驗以「鉗工」工種實作測驗實施),實作題目及器具以現場實物公布為準(考試範圍併筆試成績通知單,告知第一階段合格考生),並請自備考試所需手工具(未備齊所需手工具者致無法執行或完成實作測驗,不得異議)。
五、考試地點:(一)筆試:海軍官校或左營高中(備用場地)。
(二)實作測驗及口試:左支部、戰系廠實作工場。
六、待遇與福利
(一)薪給發放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另得依「評價雇用人員績效獎金支給要點」,按工作績效與貢獻程度核發績效獎金,所核發之績效獎金納入平均工資。
(二)享有勞、健保費及新制勞工退休金提撥。
(三)依「國軍人員休假補助費核發規定」辦理休假補助費之申領作業。
七、簡章索取地點
(一)現場領取:
左高地區-中海門衛哨處、南區人才招募中心、旗津廠區會客室、高雄就業服務站。
蘇澳地區-蘇澳東海營區大門口及羅東就業服務站。
馬公地區-馬支部外東門會客室、、馬公就業服務站。
基隆地區-基支部大門會客室。
(二)網路下載:海軍102年評價雇用人員招考簡章下載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筆試日期:102年8月18日(星期日)。
(二)實作測驗及口試日期:102年9月8日(星期日)。
三、甄選條件
(一)對象: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2.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二)學歷: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士官學校比敘高中。
(三)招考科別:
四、考試範圍
(一)語文(國文、英文-國中升高中職基測題目)。
(二)實作測驗:招考工種專長科目(戰系廠「修械工」實作測驗以「鉗工」工種實作測驗實施),實作題目及器具以現場實物公布為準(考試範圍併筆試成績通知單,告知第一階段合格考生),並請自備考試所需手工具(未備齊所需手工具者致無法執行或完成實作測驗,不得異議)。
五、考試地點:(一)筆試:海軍官校或左營高中(備用場地)。
(二)實作測驗及口試:左支部、戰系廠實作工場。
六、待遇與福利
(一)薪給發放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另得依「評價雇用人員績效獎金支給要點」,按工作績效與貢獻程度核發績效獎金,所核發之績效獎金納入平均工資。
(二)享有勞、健保費及新制勞工退休金提撥。
(三)依「國軍人員休假補助費核發規定」辦理休假補助費之申領作業。
七、簡章索取地點
(一)現場領取:
左高地區-中海門衛哨處、南區人才招募中心、旗津廠區會客室、高雄就業服務站。
蘇澳地區-蘇澳東海營區大門口及羅東就業服務站。
馬公地區-馬支部外東門會客室、、馬公就業服務站。
基隆地區-基支部大門會客室。
(二)網路下載:海軍102年評價雇用人員招考簡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