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金融研訓院 / 】
一、報名時間:6月3日(星期一)09:00至6月13日(星期四)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
二、筆試日期:6月29日(星期六)
三、口試日期:8月10日(星期六)
四、報名資格:
(一)積極資格
應考人必需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2.英語語文能力:英語程度必須為97年6月1日以後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並取得成績證明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95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61分以上、托福(CBT)137分以上或托福(PBT)457分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5)多益(TOEIC)達550分以上。
(6)IELTS國際英語測試4以上。
3.學經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並符合甄選各職等所訂定科系所者。應考人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得報考:
※請注意: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證書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二)消極資格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體格需求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2.罹患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
註: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具備工作能力者報考。
五、甄選方式:
本項甄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委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筆試。
(二)第二階段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自行辦理口試。
六、甄選類組、錄取(含正取及備取)名額及筆試科目內容:
本項甄選分「第六職等」及「第五職等」兩個類別,總計正取18名、備取20名;除會計學題型為選擇題外,其餘科目皆為非選擇題。
1.第六職等金融保險人員
2.第五職等金融保險人員
(三)第五職等資訊人員
七、待遇 :
依據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敘薪標準核給:
(一)第六職等錄取,試用期間支新台幣(下同)38,311元薪;試用期滿支39,666元薪。
(二)第五職等錄取,試用期間支33,569元薪;試用期滿支34,585元薪。
八、甄試簡章:
甄試簡章(Word版) (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建議您使用PDF的版本)
甄試簡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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