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100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張閔晴

一、求學背景
   
中教大98級的畢業生,當初會選擇報考司法特考,就是有鑒於學長姐幾乎都是流浪教師,不想畢業後也淪為臨時工,過著四處代課的生活,所以大四時毅然決然的到補習班報考執行員類科,希望能夠擺脫流浪教師的命運。當初會選擇這個類科,主要是因為執行員類科的報考人數較少,錄取率相對提高,加上我對刑法較沒有興趣,所以報考了不用考刑法的執行員。

二、準備過程
   
雖然大學四年級時就到補習班補習,不過由於我有修習教育學程和音樂輔系,所以大四不只要到國小實習,還要舉辦畢業演奏會,根本就沒有什麼額外時間唸書,所以在補習班補習時,老實說並沒有特別認真,只是該上課時去上課,因為本身並非法律科系,所以只求能夠先熟悉ㄧ些法律概念。這一年畢業後,我也報考了98年的執行員考試,當然是名落孫山,不過行政法比較認真念,倒是意外的考得不錯,也讓我覺得就算非本科系,認真念還是會有點成績的。
    畢業後的一年,由於需到學校實習半年加上參加教師檢定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資格,又在家人的期待下考了一張領隊執照,所以這一年可以說根本沒碰法律,幾乎都在學校實習代課度日。
    直到去年八月我才開始認真準備,不過我並非全職考生,因為家裡還是希望我不要浪費好不容易考到的教師執照,所以一直到今年考試前的一個半月,我都還在學校代課。在這一年期間,早上要早起到學校代課,下午四點下班後又要衝到補習班補習,只要一有空堂或是假日,馬上衝到圖書館唸書,真的是身心俱疲。
    不過,現在想想,在學校代課所遇到的挫折困難,反而讓我更堅定要脫離流浪教師的生活。一直到今年六月底學期結束,我才有時間從早上八點唸到晚上十點,當個全職考生,我覺得這段時間相當重要,在剩下的這一個半月,讓我的平均分數比模擬考進步了12分,主要就是針對考古題下去練筆及背誦,千萬不要再想把厚厚的正規班課本從頭看到尾,那樣既沒效率又沒效果,而且那是之前就該完成的功課。最後的這段時間,真的就只能練筆加把法條運用熟稔,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三、各科準備方法

1國文
      因為本身唸的是語教系,所以並沒有特別準備。只把補習班發的考古題及上課講義背ㄧ背而 
      已。

2憲法、法緒與英文
      憲法是呂炳寬老師講解的,上課認真聽講,加上把考古題作熟,就沒問題了!法緒也是以
      考古題為主,如果考古題有提到一些特別法,就把法條翻出來背ㄧ下。英文的話,
      我已經差不多忘光了,只把考古題單字背ㄧ背,所以今年的考試,憲法法緒只錯一題,其他都
      是錯在英文。

3民法
      需要準備這科的考生都知道,民法的法條多又雜,規定得很細,真的是「博大精深」!
      這時就需要整理過的資料,可以讓你不用花時間自己整理。老師講解的民法課,
      不只幽默易懂,準備的資料及課本又很齊全,只要按照老師上課的進度,好好的複習,
      剩下的就是你能夠記下多少了!

4行政法
       這個科目ㄧ向是我最有興趣及信心的科目,準備起來比較得心應手。有同學會認為這科
       範圍很大,其實要先掌握整個行政法的架構,整部行政法就包括行政法總論(原理原則)
       行政組織法(包括公務員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行為)、行政執行法與行政罰法、
       行政救濟法五大區塊。接下來再分別去背細項和法條,就像是抓粽子要抓上面的繩子一樣
      ,把架構建立起來,才不會見樹不見林。另外這一科的判例及大法官釋字相當重要,
       平常就要整理起來,盡量配合爭點背起來。

5刑事訴訟法
       準備時主要還是要把法條背熟,看到題目時能操作熟稔,勤作考古題,應該就沒問題了!

6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的複雜程度幾乎不雅於民法,不過程序法的科目都一樣,法條背誦相對重要,
       背不出法條如何打訴訟?所以一樣要想辦法對法條有一定的印象,再輔以考古題。

7強制執行法
       強執法老實說有點頭痛,因為我並沒有實務經驗,背那些複雜的拍賣程序時,
       真的蠻抽象的,只能把考古題都練熟並注意常考的爭點。不過有關當事人救濟的
       條文一定要 背熟及會應用,出題率相當高,今年也是有二題都在問救濟的問題。

四、總結

1法條是上戰場最基本的武器,一定要背熟,至少要有印象。法條不用背,記起來就好了!不要把法條生吞活剝,但要有印象每一條的主旨是什麼。

2勤作考古題,掌握出題脈動及熱門爭點。這點相當重要,以準備一年為例,最慢五月要開始大量練習考古題,能提早到三月更好,班內的段考或模擬考盡量
參加,是很好的練筆機會,ㄧ定要自己練習解題的模式及控制時間。

3生活作息正常,早睡早起,盡量找出時間做運動。因為考試的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這段時間一定要調整成精神最好的時候,我都是按照考試的日程表下去念書,這樣考試時會很習慣日程表的時程安排,可以參考看看。

4只要有一個缺額,那個人就是你!要有信心!要有信心,這點很重要,雖然在補習班會看到很多認真的考生,難免會擔心,不過只要自己認真讀書,不要打混,一定有一個缺額是你的。就像「排電影理論」,已經加入司法特考行列,就像看電影已經買到票一樣,什麼時候看到電影(意即考上),只是時間問題,要堅持下去!

5上課時要專心聽講,錄音檔只是預備用,盡量不要再重聽一遍,把時間拿來背誦及消化。上課專心非常重要,不要依賴錄音檔,那只是怕你臨時去上廁所沒聽到課準備的,回家要針對課本複習。

6美女們,暫時讓自己把心放在考試,不要花時間打扮了!這一年來素顏和眼睛是我的基本配備,不過大學時當然也是像ㄧ般女生一樣,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要記得你是在打仗,靠得是頭腦不是外表,所以暫時把心思放在課本上吧!

7不要放棄任何一科,反而要加強較不拿手的科目。我的想法是,把每一科都設定要考到六十分,不用設定太高,達不到反而挫折。記得不要放棄任何一科,像今年我考最高的是民法,不過這科卻是我最不拿手的科目,關鍵就在於我沒有放棄他,反而唸得更認真。不要想要棄誰保誰,因為你不確定今年哪一科是炸彈,可能題目特別難或老師的標準特別嚴格。

8整理筆記要適度適量,不如將時間多花在背誦法條。我從來不整理厚厚的筆記,反而針對我較不清楚的概念作表格式的整理,另外就是把每科的大法官釋字和判例整理起來而已,如此就很夠用了!其他的整理講義補習班都替你準備好了,好好的複習就足夠。

9讀書計畫不用太詳盡,盡量保持彈性,才不會沒達到進度產生罪惡感與失去信心由於並非全職考生,所以讀書時間變動較大,讀書計畫都只規畫個大概,例如每一科的課本一個月讀完兩章,主要還是跟隨老師的上課進度,老師上到哪裡複習到哪裡,如此正規班結束時書幾乎都讀完一遍了,應該不會太困難,不用特別在自已做詳盡的讀書計畫。

10不要害怕壓力和挫折,那能更堅定你考上的信念遇到困境,勇敢面對,成功就是你的!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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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100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張育瑄

壹、學情形

我大學讀的是台中教育大學,並且取得教師證,由於現今少子化的關係,使得教師的需求日益減少,每年所招考的教師缺額少得可憐,甚至沒有缺額。在這樣僧多粥卻幾乎沒有的情形下,我決定轉換跑道朝公職來努力。會選擇報考監所管理員的原因,主要是錄取人數多,相對錄取機率也較大,再加上雙親曾任職管理員,對這份工作並不會太陌生,因此選擇報考監所管理員。

準備過程

由於大學所學都是有關教育面的課程,與監所管理員的考科幾乎沒有關聯,而自己買書來讀也可能抓不到重點。因此我再大四便報名補習班。由於許多科目是第一次接觸,再加上大四要準備實習報告畢業考等事情,使得我沒有辦法好好來準備管理員考試,在沒有準備周全的情形下我參加了98年的司法特考,想當然爾,當然是落榜。之後的99年因為服兵役的關係,使得我一整年幾乎沒有碰過教科書,一直到今年2月底退伍,發覺自己已經沒有退路了,便開始努力準備,每天讀9小時以上的書,終於在100年的司法特考榜上有名。

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因為讀的是有關中文的系所,因此並沒有花太多時間來準備,只是每天會看一篇古文,當做看故事一樣來看。等到考前一個月,開始拿出補習班的公文教科書來練習公文的做法,再練習一下歷年的考古題。

法學知識及英文

其實法學知識我讀得較多的是憲法,因為法序的範圍太廣,很難準備,因此我多半是不段練習補習班的憲法教科書題庫,讓自己在考試時盡量不要在憲法的考題上出錯。至於英文,我每天都會被一點單字和文法,因為國考基本上考得就是這兩種,只要你多背單字和文法,其實都可以準備得不錯。

刑法

相信行法是許多人感到相當頭痛的科目,我也一樣。再一開始接觸刑法時,我對裡面的理論及要如何應用感到一頭霧水,甚至不知該如何解題,因此在第一次司法特考時考得還蠻慘的。為了補這方面的不足,我在今年報名了補習班辦的刑法解題班,在解題班裡面我學到了答題的架構及技巧,再搭配上玄文老師的題庫講義,讓我解開了對刑法的疑惑。其實只要學到答題的三階層架構及技巧,再多加練習實例題,自然而然的就會運用的以往不知該如何應用的理論,毋須強背就可以熟記。如果在練習實例題之餘再背一些較重要的判例號碼,對考試來說是相當有幫助的。

監獄學

監獄學我幾乎都是讀補習班的監獄學教科書,前前後後大概讀了5遍吧。我會在一開始詳細的全部讀過一遍,之後再找出裡面的重點,寫在紙上,而且是我能記得住的分量(太多記不起來反而沒效果)。等全部讀過幾遍有概念後,就只看我自己寫的重點,時常的去背並且將他默寫出來,再搭配歷屆的考古題來練習,一方面複習所學的知識,一方面練習自己的解題技巧及答題反應。

監獄行刑法

監行法是所以科目中最需背誦的科目,簡單來說就是背多分。我準備的方法是不斷的將全部的條文寫在紙上,一開始寫的時後當然是需要看條文寫,等到多寫幾次後,就能慢慢的不去看條文而默寫出來。1到93條的條文當然不是一次寫完,可以一天寫個15條不到1個禮拜就能寫完全部,之後再重頭寫。我到考試前總共寫了20幾次,幾乎可以一字不漏的將全部條文寫出來。而監行法細則,在考試時可以不用一字不漏的寫,所以建議可以多看,並且將監刑法的對應號碼寫在細則號碼旁邊幫助記憶。看個十幾次後,就能慢慢的江條文內容給記起來。

犯罪學

犯罪學的範圍相當廣泛,我的方法是將補習班的犯罪學教科書看過兩次,等第三次時再將裡面的重要理論以重點的的形式寫成筆記(最好也是自己記得住的量),之後就不斷的來背誦這些筆記內容。如果在考古題上發現到課本所沒有的理論,最好到網路或書局去尋找資料寫成重點,因為犯罪理論學相當廣泛,因此記得越多,考試時越有優勢。
讀書考試技巧

1.除了認真還是認真,善用時間來讀書
2.將考科讀熟後再做考古題會較有收穫
3.多做幾次歷屆考古題。寫考古題時,就當作是在考試,設定一個半小時內完成。
4.保持平常心,讀越多越能建立信心
5. 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
6.擬定讀書課表
7.寫考古題時遇到不會的題目就盡量掰,訓練自己掰的能力。在真正考試時如果遇到不會的題  
目,如果你能掰得有道理成績就會越高。
8.字盡量大而工整,分點作答,不要寫一堆找不到重點的答案。
9. 注意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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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0月29日至30日登場

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將於10月29日至30日在臺北考區國家考場舉行,總計應考人數2,986人。應考人可利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之「試區查詢」功能,查詢所屬試場位置,或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之「考試資訊」-本考試之「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查詢,或於考試前1日下午5時以後,前往試區察看試場座位。
考選部部長賴峰偉表示,本考試入場證已於10月17日全部寄發,請應考人詳閱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入場證者,請逕洽專技考試司第一科(電話:02-22369188轉3926或3927)聯繫補發事宜。
賴部長並表示,應考人可以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將於10月31日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於考試結束後5日內提出。又鑒於以往常有應考人遲到以致無法入場應試,考選部再次提醒各位應考人,本考試每日上午8時即開始考試,且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塞車,務請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100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顏瑋葶

考取心得
       100年四等書記官考取心得  顏瑋葶
    很開心可以分享我的考取心得,我的本職是醫事檢驗師,在臨床工作了兩年期間,對於未來生活沒有品質與保障感到茫然,甚至醫療人員逐漸不受尊重感到失望,因此在深思熟慮之下決定走上司法特考這條路,非常謝謝一路以來支持我的家人朋友,以及不斷給予我建言的長輩們。
    其實我算是比較內向的人,所以平時比較不常和櫃檯人員交流,但是只要有問題去向他們詢問,她們都會非常親切的給予幫助,甚至都記得我的名字讓我感到很溫暖,因此雖然所學與四等書記官的考試科目差異頗大,在康德補習班的老師淺顯易懂的教學下,以及工作人員的輔導下,準備起來並沒有太多的隔閡與困難,以下稍微分享一些讀書的心得:

成績如下:
國文 53(37+16)
法學知識與英文:86
民法:66
刑法:59
訴訟法:40
法院組織法:72
總分:62.67

一.  國文:
    我的國文只有念上課老師交待要讀的部份,尤其是測驗題部分絕對綽綽有餘,因為沒有範圍,所以讀太多反而會慌亂。公文部份照著老師給的公式去組合出自己的範本直接套用就可以拿到基本分數,至於作文部分,我這次考的不太好所以也不曉得該說什麼,不過背幾個重要的佳句和成語是一定要的,尤其是佳句不能只寫出來,還要去解釋他的內涵。
    原則上至少在考前兩個禮拜內要開始接觸國學常識,看到題目才不會太生疏,公文因為有固定格式,所以可以先擬好範本,考前一個星期再背起來。

二.  英文:
   其實我本來想放棄英文,但是要感謝我弟弟,他跟我說如果我考前一個月每天都有接觸英文,成績一定不會太難看,所以我真的在考前一個月每天睡覺前拿出我的高中英文課本〝閱讀〞兩篇的課文、單字和文法,每次大概20分鐘左右,結果成績真的不錯,當然閱讀測驗跟我所學相關也是運氣好,可見非相關科系也不一定不利,大家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三.  法學緒論與憲法:
 賴老師上的憲法真的很棒,他會把易考的大法官釋字整理出來,這部份是光念考古題和法條很難統整的部份,不需要做太早以前的考古題,把近年的考古題讀熟就差不多了。

四.  刑法:
蔡律師的刑法課對初學者而言真是一道曙光(…XD),不會在一開始就使太過專業的用語,而是慢慢把大家帶進法律人的世界,其實讀到後來當老師問我們:你們都算是法律人了應該可以用法律的角度判斷這則新聞……之類的問題,而自己真的有不同於以往的思維時,真的是很感動的瞬間
對於刑法我就只精讀上課的課本,並整理出自己的筆記反覆的複習,還有平時要看新聞並試著分析,這在各科都適用。

五.  民法:
賴老師的民法是用架構圖方式上課,上課方式也很有趣,這科我只看綱表以及上課筆記,因為綱表已經是精華了所以我就沒有再另外整理筆記。另外賴老師編的惟法論,幾乎每個重點的考古題都網羅了,每天看個2題,直到考前至少每題都看了5次左右,寫考題時就很流暢,千萬不要拿來墊泡麵,很、浪、費。

六.  訴訟法:
我只能說這科對我而言是大魔王,看成績就知道,我只有努力不讓它太糟糕,
不能放棄任何一科,所以考前不到兩個禮拜我還在瘋狂啃民訴的考古題,結果真的好險我有掙扎下去,調解和小額訴訟都是後面的法條,剛好我有看到類似的觀念,才能寫的出來。

七.  法院組織法:
這科比較枯燥,但是很好準備喔,我平時先照著上課的進度整理筆記,直
到考前兩個月就開始努力的背誦,寫考題時就像在默寫一樣手好酸,但是成績出來心花都開了!陳志超老師強調的重點也都有出來。

   最後附上三大重點,就是行程表自己的筆記以及堅持的心
   我原本一邊工作一邊準備司法特考,在考前半年離職而全力衝刺,因為有半年時間沒有工作,助學貸款也還沒還完,壓力真的很大,靠著行程表確定自己往前走的每ㄧ步,自己的筆記則是融會貫通的證據,堅持下去的心則是國考路上的最大重點。

行程表:
   我使用A4大小的紙張來製作行程表,貼在書桌前,每天每個禮拜每個月應該完成的進度都一目瞭然,每個星期天預留為休息期間,並以此為緩衝而不能隨意更動既定的行程表,達成的部分則用紅筆劃掉,會很有成就感喔!

自己的筆記:
    考試前要看的書越薄越好,所以自己的筆記在平時就要整理,直到考前就把自己的筆記詳讀而且背起來,有疑惑再回去翻課本,不旦負擔較輕也記得更牢。

堅持的心:
    考試前必須杜絕外在的誘惑,畢竟考試是跟自己的戰爭,養成規律的生活作息,並告訴自己一定要考上,一定會考上,成功就在眼前了。
   其實考試當天我都幻想自己是坦克車(),隨著坦克過境,想像自己將會贏得勝利,對於緩解緊張很有效喔!祝福大家都能金榜題名!


PS.感謝康德補習班的老師以及各位同仁。 ^____^  感謝~!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100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高淑芬

     很幸運上榜了,我要感謝我的先生及家人、朋友給我的支持與鼓勵,尤其是我先生默默的支持我參加國家考試,在辛苦工作之餘還幫忙做家事照顧小孩,只為了讓我有多一點時間可以念書.以下是我的讀書經驗分享:

1.法學緒論:建議非法律系的考生從這科讀起,因為有很多法科基本觀念,記得當初我不知要從這 科念起,導致很多觀念不清楚,很多名詞只會死背,不了解他的意義.後來念了法緒後才銜接上.至於這一科的準備方法,因為範圍很廣,考很多小法,我是先念過後,做很多考古題,寫錯的題目做記號並找出答案的理由,在複習時只看作記號的題目,若是再答錯就把這題的重點寫在筆記本上,下次複習時就只念筆記本.這樣可以節省很的時間,念別的科目.

2.憲法:先把賴老師的體系綱表讀熟,其餘準備方法和法緒差不多,考前會把法條的數字統整,增修條文在考前一定會靜下心來,認真仔細的看一遍.至於大法官解釋會把重要的釋字摘錄下來,複習時只看重要的釋字.

3.刑法:先理解蔡律師所講解的內容,再把三階(構成要件,違法性,有責性)有哪些內容先記住,我要求自己一定要可以默寫出三階的內容,每念一個主題就要很清楚的知道是在三階的哪一個部分,我覺得這是答題的基本架構,寫筆記時多練習,考試時才會寫的順暢.

4.民法:賴老師的體系很清楚,記熟體系加法條,並不斷練習賴老師的考古題,就有不錯的分數. 只不過民法法條很多需要花很多時間唸,記得賴老師說民法是每天都要念的科目,考前三個月時 我每天都有排念民法,若念其他科耽誤時間,我仍是會做一題考古題,時常保持熟悉感.

5.訴訟法:這兩科法條有蠻多的,有時會很難記下來,我大都想像一下流程,想像如果現在正在打 訴訟到這階段會有那些程序,久了之後就會比較記得住.刑事訴訟法每一章節在我熟讀後,我會在 筆記本上畫下整張的流程或是重點然後掛上法條,複習時就念筆記+背法條.另外我有習慣(每科 都一樣)我會把相關的法條寫再一起,一組條號一起背.相關的釋字及判例也會註記.今年的訴訟 法我考的分數並不理想,主要是民事訴訟法後面的章節並沒有熟念,只是大概看過,如有要考的朋 友千萬不要只念重點,一定要全部念,畢竟現在考試很競爭,一題不會寫分數就差很多了. 另外蔡律師的刑事訴訟法課本內容很豐富,上課也講解的很清楚.

6.法院組織法:這科只要有唸+寫考古題,大多可以拿到不錯的分數,所以這科可以拿來衝高分數,考前3個月一定要多背法條,每天寫幾題考古題.
所謂信心是,無論景氣再壞,都要相信自己有能力。 一隻鳥要飛過一個海峽,起飛時牠要有信心,要知道怎麼飛。 起飛後,要想好下一個落腳點在哪裡。既然已經起飛了,就要對自己有信心。(郭語錄)
其實我覺得國考之路是耐力賽,努力加毅力且不放棄,郭董的這段話讓我有很大的感觸,記得當初我決定要考書記官時我是有信心的,怎知我落榜了,我完全茫然了,我起飛時是有信心的呀!但起飛後因為落榜,我不知下一個落腳點在哪?所以我不只一次的放棄了,後來不想自己有遺憾所以又重新開始,還好有給自己機會,不然不會有現在的我. 考試是自己跟自己的內心作戰,若你能戰勝自己能克制自己,就離成功不遠.或許你覺得讀書方法很重要,你覺得哪些是重點很重要,但我覺得穩住自己的心最重要.不徬徨不害怕心情愉悅,讀書才有效率.所以不管你是正在起飛時或是起飛後或是已經起飛了,都要有信心勇敢走下去,別像我一樣曾中途放棄.不是有句話說:放棄比繼續需要更大的勇氣,那就別放棄繼續念下去!加油 !







100年原住民族特考圓滿結束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自10月22日至23日共2天分別在臺北、南投、屏東、花蓮、臺東等5考區同時舉行,各考區各試區秩序良好,並於10月23日圓滿結束。
本項考試應考人數總計5190人,經試務處統計,到考人數3,197人(其中三等考試442人、四等考試1,248人、五等考試1,507人),到考率為61.60%,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統計項下資料為準。考試期間計有3人違反試場規則,已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考選部表示,將於10月24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以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需於本項考試全部筆試完畢之次日起5日(即10月28日前)內提出。
考選部並表示,本項考試預定於100年12月9日放榜(實際榜示日依典試委員會議決議為準),考選部已主動協洽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等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100200 」及入場證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

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無薪假又來了?3企業通報實施


全球景氣趨緩,國內多家科技大廠陸續傳出實施無薪假,或者以鼓勵休假的方式來精簡人力,根據勞委會證實,目前已經有三家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這樣的情況會不會愈來越嚴重?行政院副院長陳沖說,還要看歐美債信的後續發展。
歐美債信問題越演越烈,衝擊全球經濟復甦,國內科技廠陸續傳出裁員和放無薪假的消息,外界不禁擔心情況到底會不會失控?接下來怎樣發展?官員也不敢下定論,不過國內的科技大廠已經陸續傳出放無薪假的風聲,包括太陽能大廠益通,有員工爆料公司要求放三到四天的無薪假,而傳出要求員工休5天無薪假的廣鎵,則是跳出來聲明並非全面性實施,至於同為LED大廠的億光,也被爆出中秋和國慶連假,要員工前後多放一天的無薪假。
儘管公司出面消毒說,都是採自願的方式,但是從聯電、力晶南科茂德等半導體廠商,紛紛鼓勵休假,而且今年特休不延到明年等方案來看,科技寒冬已經悄悄來臨,勞委會最新的無薪假通報統計出,包括廣鎵在內,已經有三家企業實施無薪假,因此即日起將提供勞工法律資源,以及給予補貼再進修等方案,希望能把無薪假的衝擊降到最低。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100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陳緯宇

100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  陳緯宇

在今年考完司法特考後,心裡很是複雜,相信很多考生都跟我一樣,一方面期待著能夠上榜,但另一方面卻又害怕是另一場的失落和往後一年的經濟壓力,我反而是考完試後心理壓力更大,所以我已經先去找了一份飯店櫃台的工作,讓自己投入忙碌的生活,沒有空暇去煩惱放榜的事,一直到了同學在我工作時打了一通電話給我,告知我上榜的消息,我整個人雖然有些不知所措,心裡卻是莫名的平靜,因為我在準備考試這段時間已經不知道偷偷哭了多少次了,想到自己準備考試這段時間所遇到的挫折和輕視,就讓好強的我感到很委屈,也會想到因為自己的無能,一直讓父母為我擔心,可是每次看書看的很累的時候,我就會想想這些人這些事,然後擦乾眼淚告訴自己要撐下去要努力考上,所以這也是在精神上支撐著我拼到底的一個動力,我也終於相信一個人的信念有多堅強,他離成功的終點就會有多近。

另外,也想告知準備考試的同學們關於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希望你們能引以為誡不要重蹈覆轍。我準備國考三年,但是前兩年非常的不認真,因為我在補習班有加入一個小團體,雖然大家會討論考試的東西,但還是很容易就邀約一起吃喝玩樂去了,再加上後來也交了一位男朋友,雖然會一起看書,但也開始很容易找一堆藉口要出去約會,所以很多時間就這樣的浪費了,而且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很多紛爭會開始慢慢產生,造成心情上的煩躁沮喪,這對準備考試是很忌諱的,所以理所當然的我接連落榜了,還好我開始檢討我自己,我改變了我的生活方式改變我的心態也改變讀書方式,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讓自己的心平靜下來,我在考試前的半年時間內,讓自己的生活簡單到只有兼職工作看書和一個月回家一次,我把自己排除於所有的雜事之外,拒絕了所有的交際活動,這樣看書才能夠專心。

其實每個人的生活習慣和讀書方式都不逕相同,所以要找到屬於自己的最佳方法也是很重要的。以我本人為例,我是很需要睡眠的人,睡不飽的話,那一整天看書就會沒有效率,人也容易疲累,所以沒有上班的日子,我都晚上九點多就會休息了,一直睡到隔天的七八點才起床,然後吃完早餐後,就在圖書館內全心看書一直看到五點就回家,回家後把在補習班上課的錄音檔一直播放到隔天出門,晚上還有精神的話就會讓自己輕鬆的看看題目做做選擇題,為了抒解自己的壓力,有時我會去跑步,有時則看片電影,而且都是看那種會讓人哭得唏哩嘩啦的感人電影,發洩完情緒之後,隔天再繼續努力。

我們書記官這種類科的考試通常都是非法律本科系的同學來報考居多,所以一定要到補習班來上課才會比較容易理解與融會貫通,可以減去許多自己摸索的時間,康德的老師們都很認真教學與指導學生,但是蔡老師是我在補習班最感謝的老師雖然對其他老師很抱歉,但蔡律師還是我心目中的No.1他可以開啟大家對法科的興趣與知識,當我還在班的時候,也會常常去問老師問題或是拿題目給老師批改,老師都會不厭其煩的幫我們大家解說,常常讓老師在下課時間都沒辦法好好休息,在此對老師表示抱歉與由衷的感謝!我也在今年參考之前上榜生的分享經驗,使用一本書主義為原則,所以每個科目我都只以一本書精讀並做筆記,在考試前刻也就能很快的把所有內容再複習過一次,因為我不像其他同學一樣可以快速的看完一本書,所以我採取這種方式,希望大家也可以好好檢討並調整自己的讀書方式,換由你們得到與我相同的喜悅。

總結,對我自己而言,能上榜的五個原則

認真上課,做筆記,勤發問

學習跟自己獨處,讓心靈達到平衡

作息正常,找到自己的最佳讀書方式

時時激勵自己,鼓勵自己

檢討自己,不要替自己找藉口

大法官會議解釋第 691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0年10月21日
解釋爭點
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否准假釋決定訴請救濟由何種法院審理?
解釋文
        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其救濟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由行政法院審理。
理由書
        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刑人累進處遇進至二級以上,悛悔向上,而與應許假釋情形相符合者,經假釋審查委員會決議,報請法務部核准後,假釋出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同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上開規定,乃係規範假釋之要件及核准程序,惟受刑人不服不予假釋之決定者,除得依監獄行刑法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經由典獄長申訴於監督機關、視察人員,或於視察人員蒞監獄時逕向其提出外,監獄行刑法並無明文規定其他救濟途徑。
        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裁字第二三九一號裁定認為,聲請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規定向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聲明異議,並經該院及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六0五號刑事裁定以無理由駁回,顯示職司刑事裁判之普通法院認為其就受刑人不予假釋之聲明異議具有審判權。參照同屬刑事裁判執行一環之假釋撤銷,其救濟程序係向刑事裁判之普通法院提出,則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於相關法律修正前,其救濟程序自仍應由刑事裁判之普通法院審判。而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六0五號刑事裁定,則以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因假釋與否非由檢察官決定,不生檢察官執行之指揮是否違法或執行方法是否不當,而得向法院聲明異議之問題,於現行法下僅得依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提出申訴,於修法增列救濟途徑前,尚非該法院所得審究。是以,修法前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得向何法院訴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與最高法院所表示之見解發生歧異。
        假釋與否,關係受刑人得否停止徒刑之執行,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現行假釋制度之設計,係以受刑人累進處遇進至二級以上,悛悔向上,而與假釋要件相符者,經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決議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予以假釋(刑法第七十七條、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參照)。是作成假釋決定之機關為法務部,而是否予以假釋,係以法務部對受刑人於監獄內所為表現,是否符合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而為決定。受刑人如有不服,雖得依據監獄行刑法上開規定提起申訴,惟申訴在性質上屬行政機關自我審查糾正之途徑,與得向法院請求救濟並不相當,基於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自不得完全取代向法院請求救濟之訴訟制度(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參照)。從而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而請求司法救濟,自應由法院審理。然究應由何種法院審理、循何種程序解決,所須考慮因素甚多,諸如爭議案件之性質及與所涉訴訟程序之關聯、即時有效之權利保護、法院組織及人員之配置等,其相關程序及制度之設計,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鑑於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具有行政行為之性質,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二條以下有關規定,此類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
事實
釋字第691號解釋事實摘要
聲請人因強盜等罪,經判處徒刑23年餘,於臺灣高雄監獄執行中。其間聲請人多次以其已達法定假釋之條件,向該監獄申請假釋。該監獄亦數度將聲請人之假釋事項,提報該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均未獲同意假釋。聲請人不服,乃(1)提起行政訴訟;(2)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向普通法院聲明異議。(1)行政訴訟部分,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裁字第2391號裁定認為,目前並無不服假釋否准得請求訴訟救濟之規定,於立法完成前,應由普通法院審判,因而裁定移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聲明異議部分,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字第605號裁定認為,假釋與否並非檢察官之決定,非普通法院所得審究,而予以裁定駁回。聲請人因此聲請大法官統一解釋。

100年原住民族特考將於10月22日至23日登場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將於10月22日至23日分別於臺北、南投、屏東、花蓮、臺東等5考區同時舉行。本次考試報考人數共計5190人,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為110名,為配合用人機關需要,經考試院會通過增列需用名額52名,合計需用名額共162名,本項考試預估錄取率由2.12%提升至3.12%。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照顧原住民為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範,更是政府積極推動之重點政策;本項考試依例於原住民居住較多之地區設置考區,以方便應考人就近應試。賴部長籲請報考本項考試之原住民朋友踴躍應考,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考選部再次提醒應考人提早出門,以免考試因遲到而不能入場應試。應考人可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於考試結束後5日內提出。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將於 10月24日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100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取經驗談(考取心得)-楊泰中


100司法四等書記官經驗談-楊泰中

各位正在努力準備考試的同學 , 國考真是一條正確的選擇卻又艱辛的路啊 , 如何堅持到底達成最後的成功 , 也是每個同學努力的目標 .

每個人的讀書方式並不相同 , 我提供我一些讀書的心得 , 希望對各位有一些小小的幫助 , 或許不是全盤都適合各位 , 但是只要有那麼一點是對你有幫助的 , 我就覺得沒白寫這些字 . 今年我已經四十歲了 , 第一次參加國考又是法律門外漢 , 並且是兩個小孩的爹 , 一個小一 , 一個小二 , 光從上面簡單的介紹 , 各位就知道我的讀書環境是如何了 , 減退的記憶力 , 下滑的體力 , 小孩的吵鬧 ..等等 , 因此我相信各位只要肯付出一定的努力加上老師正確的教導 , 要在明年金榜題名 , 絕對是有機會的 .

現在進入正題 , 考試的準備從時間上我是把他分作兩個階段 :

第一階段 :

也就是正課期 , 這個時候只要將老師所教的徹底了解 , 這時候前後有相關聯的部份 , 剛接觸法律的同學不用太過緊張 , 先將這個時候老師所教的部份法條該背的先背 , 完全跟上老師的進度即可 , 等到了適當的時候 , 老師自然會將相關聯的部份作完整的解析整理 , 如果此時你的基礎不夠穩固 , 那重要的整理歸納對你來說又得重來一便 , 相對人家已經做第二次的複習 , 你就得比人家多花時間 .

第二階段 :

也就是總複習 , 此時班上大約會在四月十日左右開始題庫班 , 這時課程已經上的差不多了 
但有一部分可能還沒結束 , 同學們也不要驚慌 , 擔心課上不完 , 在六月底之前 , 所有課程都會結束 , 相對的 , 你在六月底之前也應該把所有課程都正式的念過兩次以上了 , 這對最後45天的衝刺期是常重要的的基礎  .時間的部份我是做以上的分配 , 只有一個重點 , 相信老師進度的安排規劃 , 有多年教學經驗的老師 , 自然知道如何安排對各位最有利 , 因此只要按照老師規劃的進度念 , 就可以了 . 你自己要安排的是剩下45天的衝刺期間最後的規劃 .

接下來我在各時期如何準備 

簡單的與各位同學分享 :

 , 在上面所謂的正課期間 , 學完一個段落 , 一定要做考古題 , 我都先去買國考用答案紙 , 然後影印三百張 ( 正反兩面喔 , 這樣一題就是一張 , 整理起來不會太浪費空間 ) 來練習這些題目 , 一方面加強記憶 , 另一方面練習段落如何鋪陳 , 要寫多少字 , 哪裡要多哪裡可以刪 , 這時要開始慢慢練習 , 這個動作要日積月累 , 剛開始答案不見得完整 , 但練習後一定會有進步 .

 , 要作上面的練習之前 , 得將筆記先整理好 , 這裡我建議念老師上課的內容即可 , 我曾買了一些外面補習班的書 , 有些地方足以使你混淆 , 不知如何整理 , 反而難以下筆 , 所以念老師的就好 , 有問題的地方 , 自己寫成答案 , 交給老師 , 老師會給你明確的答案 , 這樣就可以了 , 但是這部分必須在正課階段就完成 .

 , 在正課結束後 , 題庫班開始時 , 你對整體的內容應該有基本的認識了 , 這時候題庫班老師強調的題目 , 一定要完整的練習 , 並且加入時間的因素 ,
我在這個階段都是以二十分鐘做計算的基礎 , 大約每題以一面半為標準 , 版面絕對整齊 , 剛好六面 , 字跡要練習不要潦草 . 我建議不要以22.5分來計算 , 考試你會緊張 , 會遲疑 , 一定會比平常慢那麼一點 , 如果都算的那麼剛好 , 一個小狀況會讓你措手不及 .
以上是我在題庫班期間所做的功課 , 這些是為了衝刺期所做的準備 , 有了這些基礎 , 才有可能在衝刺期短短的時間內 , 將已經學過的東西 , 再加強記憶 .
最後衝刺期並不是要再學新東西了 , 而是將之前學過的東西 , 再加強整理 , 記憶 . 這個時候同學對各個科目的重點應該有所認識了 , 將各單元重要的考題再做一便 , 這時我的做法是一張紙 , 上面印考題 , 下面寫我的解題步驟及用到的法條 , 判例 , 定義….等等 , 背面再印成國考用的答案格式 , 也就是說我再練習一題的時候 , 把這題要考的定義 , 法條 , 判例複習了兩次 , 並且將答案的格式也練習了一便 . 最後每科視情況定成二至三本 , 考試前再複習一次就很快了 .
以上的做法是我個人的做法 , 很花時間 , 但我相信有一些效果 , 而能這樣做的基礎 , 是建立在我另一個思維上 , 純屬個人意見 : 我整理這些考題時 , 每科大約都只在25-40題間 , 視科目而定 , 基本上考試四題你不一定都會 , 因此你會的題目一定要盡量完整 , 版面整齊 , 爭取好的分數 , 而不熟的題目 , 經過正課到題庫班到衝刺期三個階段的練習 , 一定也寫的出可以的答案 , 拿基本的分數 . 所以我覺得至少要二題很熟 , 用上判例和釋字及學說見解說明分析 , 另外即使你不熟 , 寫出法條 , 定義 , 判例號碼可能忘了 , 說明一下大概意思 , 及本題如何適用 , 這樣也有基本分數 , 如果四題都會當然更好啊 . 這裡我舉一個今年的例子給大家參考 : 刑法第一題 親手犯 , 我其實不知道如何寫 , 我的認知大概是己手犯 , 於是我把己手犯的定義以及例子按照老師上課的內容分段說明整理 , 另外基於我的認知 , 認為區別實益是他人不可能成為共同正犯 . 結果我淂兩分 . 然而幸運的是後三題都是老師強調的重點 , 每題我都二至三個完整判例 , 學說見解 , 所以即使我第一題只得兩分 , 刑法仍能免強達到六十分 , 我舉這個例子 , 是要告訴大家 , 基本考題一定要念熟 , 能拿二十分就不要只拿十六 , 十七 , 畢竟每一分都是關鍵 , 這就仰賴平時的練習 .

最後我將對各科的淺見 , 跟大家分享 :

1 . 國文:我沒特別的想法 , 每周練習兩天 , 每次三到四篇考古題練習 , 包括高普考的 , 建議買一本有詳細解答的書 , 每個答案都說明何以對 , 何以錯以及出處 , 這樣有一定的效果 .

2 . 法緒及憲法 : 老師上課時念一便 , 考前一個月 , 加強練習題目 , 我都將過去六年的高普考 , 司法三四等的考題印下來 , 每年度訂成一本 , 每天當考試一樣練習 , 還頗有效果 , 大體上不會差太多 , 但是能不能高到只錯一兩題就看個人基礎 ; 至於英文 , 從正課上英文課開始 , 每天都得念.半小時 , 臨忙是準備不來的 , 而這一科不要低於86 , 因為法緒 , 憲法 , 英文是最不會有意外的 , 若能把握好 , 可以補專業科目少許的失誤 .

3 . 刑法 : 老師教得很好 , 教學順序和答題息息相關 , 結構以三階答題為主 , 所以架構很完整 , 你在做題目時也有一個思考的順序和方向 , 哪裡是考點 , 爭點 , 也一目了然 . 而刑法我個人認為 , 條文相對少 , 也就是觀念相對重要 , 因此重要的判例 , 學說 , 爭點也相對多 , 因此必須特別花時間從基本上了解 ,
之後就是自己分類的功夫 , 畢竟考試都是以主題單元是為核心 , 我上面所說的考題整理部分 , 刑法我自己覺得特別受用 .

4 . 民法 : 條文最多的科目 , 以我們四等的考試而言 , 通常不會太深 , 判例 釋字也不多 , 重要的是對每一環節的了解 , 老師一再強調的條文要會背會用 , 我自己就只讀老師的筆記 , 題目 , 沒寫甚麼深澳的學說 , 判例 , 釋字 , 我只將版面控制好 , 定義 , 法條規定 , 本題情形及適用 , 結論 . 如此分數也還不錯 , 我自己算過 , 大概重要的單元 , 法條我大約熟背180 , 大概可以用的上的知道內容如何寫的200 , 我從以前的考古題中發現 , 民法都是蠻基本的 , 可以說是觀念和法條為主 , 當然我還是背了十個左右的判例 , 釋字 .
康德老師在這方面 , 觀念講述清楚 , 法條精簡 , 按著老師的內容 , 絕對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 總的來說 , 這和刑法的準備方式就略有不同 , 刑法要精而深 , 民法則注重在廣 ,

5 . 法院組織法 : 我在這科先買了一本歷屆考題 , 有各種特考的題目 , 進而將之分類 
例如 ,法庭秩序維護的考題 : 97 司法四等 , 92司法四等 ,…..
檢察一體 : 99 司四 , 97司四 
….. , 將法組分成24個重要單元 , 觀察考題的規律 , 考前熟練最可能出的
12題加上題庫班的題目 , 不過二十題 , 扣掉重複的大約剩二十題左右 .
法組算是好準備的一科 , 重點不多 , 值得拼高分的一科 .

6 . 訴訟法 : 實在說我對民事訴訟法還蠻頭疼的 , 因為內容頗多 , 有點煩雜 , 我自己的做法是把重要的部份 , 花時間整理背誦 , 我自己也覺得念的沒系統 ,
雖然我也是拆成單元來念 , 每念一個單元也覺頗也收穫 , 但是整體而言我就是覺得沒系統 , 連不在一起 ; 相對刑訴我就覺得比較明確有系統 , 時間花下去都有一定的收穫 , 或許花的時間比較多 , 我條文基本上都蠻熟的 , 400條以前除了勘驗那一段 , 我幾乎都還算熟 , 在刑訴這部分 , 條文要以組為單位 , 例如 , 不起訴 , 緩起訴 , 相對不起訴 這些條文都在一起 , 接著是救濟方式 , 感覺上比較連貫 , 背起來也容易比較 , 這些老師都會整理分析 , 尤其條文隔的比較遠的 , 老師會特別強調要你注意 , 老師上課講解你聽懂了 , 就好背了 , 畢竟理解後才容易記 .

總結以上 , 我想各位同學也有特別拿手或特別頭疼的科目 , 也因此我認為在法緒 , 憲法及英文那一科要拿高 , 以備你不拿手的科目可以彌補 , 而拿手的科目盡量爭取高分 , 不要畫地自限 .
最後建議大家在這段時間要打好基礎 , 天氣冷 , 心情也較穩定 , 念書比較有效率 , 等到三四月開始熱了 , 雖然有冷氣 , 心裡還是會比較煩躁 , 所以一定要先將基礎打好 , 每一個階段都有他的重要性 , 少了前面的基礎 , 後面會備感艱辛 , 讀書方式是戰略 , 基本功夫是戰術 , 空有好的戰略而沒有可以達成的戰術 , 是注定要失敗的 , 我簡單的跟各位分享我念書的方式 , 希望其中一部分對各位有幫助 . 至於各科內容老師講的都很清楚 , 所以我在內容並無太多說明 , 康德的師資很優 , 樸實有力 , 這個同學慢慢會有體認 , 祝大家明年都能金榜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