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匯款轉錯帳戶 先通知收款銀行

原文轉自:蘋果日報法律信箱2012/12/28
請求幫助的女子問:
我在郵局網路ATM幫公司匯款兩萬兩千元出去,隔天才發現轉錯帳戶,趕緊將此事告知郵局人員,並請求代為聯繫對方,可是都沒有回應,我不知對方是誰,請問可直接報警處理嗎?我能不能直接請郵局把對方資料給我?我該如何去要回這筆轉錯的公司帳?

律師鄭秀惠答:
依據今年初生效的「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應記載事項」規定,民眾在操作金融卡轉帳前,應確認帳號、金額等內容,若還是發生轉錯帳戶、輸入錯誤金額等問題,存款行(轉出銀行)在接到存款人通知後,應立即辦理:(一)依據相關法令提供該筆交易之明細及相關資料。(二)協助通知轉入行處理。(三)回報處理情形。 

執意侵占恐觸犯

民眾在操作銀行網路轉帳時,若誤將原欲轉入A帳戶金錢轉入B帳戶,應在發現錯誤時,立即撥打電話聯絡轉出銀行,告知轉帳錯誤事實及已轉入之B銀行帳號,同時檢具轉帳成功的交易明細。
要注意的是,銀行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不得任意將收款人的資訊直接提供給民眾,但因本案收款人,沒有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利益,屬於不當得利,依據《民法》第一七九條規定負有返還義務,收款人如執意不還,亦可能觸犯《刑法》侵占罪嫌,所以民眾可報警處理,由司法機關基於偵查必要,逕向銀行調取收款人資訊。
記者劉昌松採訪整理